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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務人員從政資格甄審條例(三)

國民政府文官處函考試院為准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秘書處函據林啟正呈請由處轉陳令行考試院飭考送委員會改以專門委員用一案經轉陳奉諭由處函轉考試院函達查照辦理等案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12/18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考銓法令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12/18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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