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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願法行政訴願法案

國民政府指令福建省政府關於呈核行政訴願法第二條所載者其直接上級官署界限案貴省人民對鹽運使等中央稅收機關提起訴願應以財政部為其直接上級官署而受理之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28/02/01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訴訟、訴願法令
  • 卷件結束時間
    1928/02/01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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