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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黨處理辦法(二)

中國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函國民政府有關央執行委員會函為常會議決修正共產黨人自首法第六條條文增加凡設有反省院之省份並由反省院推派一人參加審查委員會請查照轉函國民政府辦理等因經本會議決定照辦函請查照辦理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5/01/17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刑事法令
  • 卷件結束時間
    1935/01/17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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