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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政府指定國民大會代表案(一)

國民政府文官處函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秘書處及國民大會代表選舉總事務所關於山東省國民大會代表請於遴選時仍照案增設候補人以符法案一事奉批由處聲敘理由送請中常會核示函達查照轉陳核示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02/07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總類/中央民意代表/代表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02/07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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