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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政府指定國民大會代表案(一)

國民政府文官長吳鼎昌函王芃生關於恢復李善謙謝盛戡二同志國民大會代表資格案奉批交國民大會遴選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遴選社會賢達時予以參考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45/03/31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總類/中央民意代表/代表
  • 卷件結束時間
    1945/03/31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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